第124页

“小富?你也来了?”

富兰克林笑了笑:“hey,

o。没想到你也来奥斯卡了。”

他看了看方别左边再左边的张洛,疑惑道:“莫非你是华国的演员?”

“不,我是个导演,未来还会是房东。”方别反问道:“你怎么也来了?”

虽然跟除了小富之外的其他几人语言不通,但大家毕竟一起在夜总会被警察抓过,所以混熟之后他也知道了这几个人的情况。

这四位老兄都是好莱坞名不见经传的小演员,但都不是穷人。

富兰克林的父母以前是挺有名的演员,在过世前给他留了一栋比佛利山庄的别墅。

不过因为维护费太高的原因,他在演戏之余还开了家卖车行卖卖二手车。

拉玛不太清楚。

麦克跟崔佛据说是做国际贸易的,他俩还有其他不少产业。

比如之前几人被抓的那个夜总会,据说就是崔佛的产业。

“我跟着这尼格尔来的。”他指了指高个瘦子拉玛,“过会儿他要上台唱歌,他是奥斯卡邀请的演出嘉宾,我们跟着他来看看热闹。”

与富兰克林他们三个人不同,拉玛这个演员纯属业余,他的本职是一个说唱歌手。

他跟富兰克林是一个街区的发小。

“hey,an!叽里呱啦咕噜”

他跟方别碰了碰拳头,然后说了一堆节奏感极强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