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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着正是瘦高个黑人说唱歌手拉玛·戴维斯。

还有他的狗,小查。

“yo!方!”拉玛看到方别,果断来了个熊抱,“hey!欢迎来洛杉矶,

o!”

方别一脸懵逼,只听懂了大概:“3q,3q”

等大家都安静下来,小富开口道:“方要来好莱坞拍电影,现在还差投资跟演员,所以我想问问你们有没有兴趣(英语)。”

“fk!电影?方真的要拍电影?”麦可是最先坐不住的。

其实他算是这四个人里面相对比较理智的那一个。

但他有个弱点。

或者说他有个爱好吧。

他喜欢电影,非常喜欢!

只要能参与进去,他做什么都行!

但他演技一般,想当投资人跟制片人,又没人带他玩儿,所以他也没办法。

而且上次奥斯卡之后,他就去找过方别的《中国队长》和《光的影》来看。

然后他就爱上了这两部电影!

特别是《光的影》!

他从那个警察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