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走唇分, 他站在暖融融的金色阳光下面, 还没来得及稍微回顾一下刚才那个吻,却忽然在嘴唇上咂摸出了一丝有点熟悉的苦味。
季走轻轻一舔嘴唇,低头看了眼汪平手中饭团,一笑:“你吃错饭团了, 这是我的。”
汪平脑子里面一片混沌,季走说饭团他就低下头, 然后发现——馅果然是昨天做的熟过头那份土豆肉丝。
“难怪这么难吃……”汪平脑内空白,只顺着这件事情说。
汪平想了想, 又举起饭团, 看着季走,质疑:“你把这么难吃的菜做成饭团干什么?”
“我不觉得难吃。”
季走低头, 就着汪平的手吃了口饭团, 仔细咀嚼, 露出微笑。
“我很喜欢吃。”季走说,“因为是我喜欢的人给我做的。”
轰——
汪平记忆终于回笼, 群山积雪, 天光乍破, 然后是季走按在他嘴唇上,轻柔的一吻。
刚刚刚才季走亲他了????
他——喜喜喜欢自己????
所以进组到现在, 一起事情都可以解释了——请吃饭是因为喜欢,吊威亚是因为喜欢,送玉壶是因为喜欢。
对了。
汪平忽然想起来了,玉壶这首诗好像是必修, 那句诗说的是:
“一片冰心在玉壶。”
汪平脑海内思绪混沌浮沉,最后,记忆最深刻的事情,就是季走的嘴唇——冰凉,柔软。
“我!”汪平脑袋从启动到宕机大约用了半分钟,他在一片混乱中,拍案而起,冲到车边。
汪平拉开驾驶座门,一跃而上,背对季走道:“我……我先走了——”
然后,汪平以自己非常稳健的车技倒车转向,季走话都来不及说,只看到了一串车屁股的尾气。
季走:“……”
这是个荒山野岭,走下山都要走四五个小时,汪平就这么把他撂山上了,看来是真的吓到了。
可是如果不这么做,可能汪平这辈子都不会开窍。
不破不立。
媳妇儿是自己选的,傻了点儿,难追点儿,也就认了吧。
季走叹了口气,坐下来,把饭盒里属于自己的那几个饭团挑出来,就着保温壶里面的热汤吃了。
等会儿下山这些桌子椅子饭盒都只能先暂时放在这里,别的东西丢了他都不心疼,但是汪平哥做的菜,他一口也舍不得浪费。
而且雪山日出的风光确实不错,季走边吃边看,在风中怡然自得——
他的眼睛的确是看着风景,但心里想的事情,却和风景毫无关系。
季走慢咬饭团,心中所想,却全都是刚才那个吻。
汪平的嘴唇温暖而柔软,他很想再品尝一遍。
季走刚刚一舔嘴唇,忽然听见背后有发动机的声音。
季走转过头,刚才开着跑了的车冲回这里,汪平从驾驶座伸个脑袋出来,脸和嘴唇一样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