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将碗都丢到洗碗机里,一边拿着擦手巾慢条斯理地擦着手,一边抬起头问:“左右今天无事,你不如讲一讲,你跟华先生在一起的时候,都是如何相处的?”

林陌抬起头看着他笑了笑:“我一个人讲不公平,一个人讲一件事,现在开始,你先来吧。”

余笙擦完手之后,伸手去够护手霜,抹多了的,还不忘都抹在林陌的胳膊上。

林陌任由他抹自己的胳膊,等着他开口。

余笙忙完这一切之后,突然说:“你要听什么,我说说我上大学的事,好吗?”

林陌点头,倒也不介意他先说哪一件:“好啊,我洗耳恭听。”

余笙将林陌的脑袋扳到自己的腿上,开始碎碎念他大学时期的事。

“我高中就是J国念的书,直接考上了DLD大学。我成绩一直不错,一直都是A。当时因为参加校内的活动,我当时扮演话剧男主角,也因此结交了几个好朋友。其中一个好朋友叫Jafferson,长得超级帅,学校里很多女同学喜欢他。”

“他换女朋友的速度,比我换内裤的频率都高。”

林陌噗嗤一声笑了:“这是什么比喻?”

余笙也笑了:“虽然俗了点,但是毫不夸张吧。过了一个周末,他女朋友准换。当然,其中有一个最长的,坚持了一个月。不过不是他甩别人,而是别人甩了他。因为他女朋友看上我了……”

林陌顿时绷直了身子,抬起头看他:“那女孩好看吗?”

余笙点头:“混血儿,挺酷的,喜欢戴深紫色的鼻钉。”

林陌啧了一声:“哎呦,记得这么细啊?看来,你也挺关注她的嘛。”

余笙察觉出了她话里的酸意,立马举手道:“我发誓,那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记得这个,是因为Jafferson当时给她买了好多紫色的鼻钉。”

林陌这才勉强回过了头,继续听他讲。

“然后她还当着Jafferson的面,跟我表白了。我没办法,只好拒绝了她,她也表示可以理解,不过不会放弃继续追我的。结果就因为这事,Jafferson动了气,找了八个校外的壮汉,围殴我。”

林陌听着惊心,忙问:“那后来呢?”

余笙特别自豪的开口:“后来没打过我,哈哈,我一个人凑服了八个,后来其中有一个,还过来跟我请教中国功夫。”

林陌也跟着笑了:“那你教了吗?”

余笙摇头:“我跟他说,你不适合学,哈哈。”

余笙之后又说了几件他大学里的事,不过听起来,都挺无趣。林陌最后的总结也只是,余笙是个学霸,各方面都很优秀,不仅学习成绩好,还有一张迷人的东方面孔,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