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第三天我们住进了凤江小镇河边的古朴旅店, 装修做旧,营造出一种古典雅致的古韵风,一楼是茶楼饭馆,弹古筝的小姑娘特别有大家闺秀的范儿。

我羡慕地看着她,就觉得那一身红色的广袖长裙又美又飒。发觉我吃饭都在盯着对方猛瞧, 对面的兰斯轻轻踹了下我的腿。

我捧着碗,恋恋不舍地收回视线, 感叹道:“小时候学一门乐器真的很好哦, 你看,真有格调, 我好羡慕。”

“你喜欢的话,现在学也不晚,坚持了几年,也就有这样的成绩了。”兰斯轻飘飘地说着, 似乎并不觉得这是很难的事情。

我夸张地说:“你太看得起我了姐妹,你对我有什么误解。光是看曲谱就好难,还要协调手指。”

“你认真学了,这些问题会迎刃而解的。难道你不觉得学习这些,比谈感情更容易吗?你认真学了乐器,你就会弹奏,而你认真对待一段感情,却有可能全军覆没。”

兰斯若无其事地拿感情与学习挂钩,我俩不说是感情里的失败者吧,但结果确实都不咋的。一个是尝试过终究喜欢不能,一个是等待期待最后心灰意冷。

感觉嘴里的米饭都不香了,我撅起嘴:“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

“这么作对比你会觉得学古筝多么轻松。”

“这倒是真的!”

“我可以和你一起学。”

“哎?真的吗?如果有个伴的话,就会觉得有动力了!”就像去年还没捡到兰斯时,我和马薇薇约好了一起去健身房,虽然最后双双毁约。

兰斯:“骗你的话你就胖十斤。”

我:“哪里不对!”

虽然用我来做发誓的工具,不过他确实是真心想陪着我学的,就像这趟自驾游一样,只要我提出来了,他就会陪着我去努力完成。

这样有他陪着,真的很好啊。

今晚住在旅店,明天睡到自然醒再出发去虎峡草原,这会儿吃了饭,我俩去古城里散步。

特意等到天气不那么炎热的傍晚出来逛街的,毕竟兰斯为了遮掩肚子,穿的还是长风衣。

手里拿着安装电池的小电扇,吹着小风,兰斯慢悠悠地走在马路内侧,而我在外面左看看右摸摸。

这里的古镇是开放式的,不需要门票,本地人吃了饭来散步的也特别多。给人一种慢节奏的生活气息,接地气的说就是太适合养老了。

“要是老了来这个江边买一个小房子,多舒服啊!”我指着河边那一排低矮的房舍,异想天开地说。

兰斯望过去,笑道:“喜欢啊。”

我点头:“对!喜欢!”

兰斯:“我和你一起存钱,等我生完,就去找工作咯。”

“哈哈,好啊,我还想要买一个门面出租,这样就能收取租金!”

“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