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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念唰的一下坐起来,双手搓了搓脸,伸手拿过桌上的眼镜戴上,冲进厕所一顿操作,又冲回卧室,从衣柜里翻出一件t恤,套上椅子上的校服和校裤。

拉开书包拉链,把桌上的作业本和笔,胡乱塞入,拉好,背在肩上冲到客厅。

“走啊!”常念叫道。

时想抬手看了眼手腕上的表,笑着说:“可以啊!十一分钟。”

常念呼了呼脸颊的头发,一手将齐肩碎发捏到脑后,用手指当梳子随意的抓了抓,左手食指勾出右手手腕上的黑色橡皮筋绑好,自豪道:“那必须的。”

时想慢吞吞的起身,挎上书包,端起茶几上的陶瓷杯,“喝了再走。”

常念不情不愿的接过,看着白水,皱着眉,但想到马上就要迟到了,咕噜咕噜喝完,把杯子放在玄关处。

两只脚塞进系好鞋带的帆布鞋里,用食指勾了勾脚后跟,站在门口看着斯斯文文换鞋的时想说:“时大哥,我觉得你下次不用这么早叫我,你看,现在还不是我在等你。”

时想白了她一眼,关上门,一路向学校走去。

在离学校还有一个路口时,常念小跑起来,“时大哥,我先走,拜拜。”

“嗯。”时想应了声,“放学来书店找我。”

常念比了个ok的手势,蹦蹦跶跶向校门口跑去。

两人约定在学校互不认识。事实上,是常念单方面约定,为了不起疑,在临近学校的上一个路口两人就分开走,就这样一直持续了两年。

前脚迈入校门口的瞬间,速度明显慢了下来,慢悠悠的向教学楼走去。

途径高一高二教学楼,常念总觉得有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低头看了看衣服裤子鞋,确定没穿反,也没脏,大摇大摆的穿过长廊,向教室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