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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是烧水给猪剃毛,开膛破肚。

几个孩子围在那里,看的津津有味的。

谢兰香赶了几次,让他们先去睡觉,都不愿意离开。

李志军凭着自己的一股子力气,总算是把猪给分割完了。

猪内脏什么的放一边,肉和骨头也分开了。剩下的猪肉被分割成一块一块的堆在一起,看的一家人都面带喜色的。

好家伙,去掉骨头什么的,纯肉都还有差不多两百多斤呢!

吃是肯定吃不完的。而且现在是大夏天,这肉又不能久放。怎么处理,其实还真是有点麻烦的。

最后,还是谢兰香说,干脆去集市吧,正好,明天就是十五了,是赶集的日子。

李志军自然不会有什么意见。心里也有点好奇,这个时代的集市到底长了个什么样子。

夫妻两个第二天凌晨,天色还是黑乎乎一片的时候,就都爬了起来。

猪头,猪腿,排骨还有内脏这些比较占位置,又比不上肉贵的东西,被留了下来。其他的都切割好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到箩筐里面。谢兰香还点着油灯去了一趟自留地,摘了不少茄子,豆角类的铺在了上面。

李志军有点疑惑,“你这是干什么啊?我们还要去卖菜吗?”

谢兰香解释了一下,李志军才明白。

说是集市,农民可以把自己家里种的东西,拿到那里去卖。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像鸡啊,鸡蛋,大米,肉等这些比较难得的东西,却是所谓的“违禁品”。

经常会有公社的人,或者是民兵在每个路口守着。所以,谢兰香必须要盖上一层东西来做掩饰。

不光是卖的人要注意,买的人也要注意。因为一旦被搜擦到了,绝大部分是会被没收的。

所以很多来买东西的人,都会带几个不透明的袋子,就是堤防被人看到自己到底买了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