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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厄之冠 颓废龙 471 字 2023-03-13

“是吗?”

“我觉得还是红烧肉更吸引人。”

歌德看向了馆子内。

端盘子的是佐特。

一张大方盘上放着三份红烧肉。

普通的红烧肉,加了鹌鹑蛋的红烧肉和加了鲍鱼的红烧肉。

老板跟在后面,端着青菜与白米饭。

红烧肉放在盘子中,用草绳扎着。

四四方方,颜色明亮。

用筷子挑起草扎绳,放入嘴中后,舌头尖一抿,就能够感受到肉的软烂,咸香口中带着一丝甜味,源自黄酒的甜味。

不腻,去腥。

还会让肉的口感更加软糯。

单纯的红烧肉已经是如此惬意了。

放在面饭上,白嫩的米饭立刻染上了一层红色,连着肉加米饭一起扒拉到嘴中,米的口感融入了肉中,立刻就会让人再多扒拉数下。

鹌鹑蛋不是直接放入的,是煎烤过的。

外皮更加焦脆,内里则是滚烫,一咬开则是带着q弹。

而当你用筷子夹开,蛋黄吸满了肉的汤汁后,则是有一种喜上眉梢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