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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长得漂亮的人天生就高冷一些,更何况是他这样顶顶漂亮的男孩子。

他漂亮到哪种地步,幼儿园的小朋友,无论男孩儿还是女孩儿,都想和他一起玩,因为大家都觉得他是洋娃娃,皮肤比牛奶还白,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透着清亮的光,密密的长睫毛又卷又翘,大家都在猜他的睫毛到底有多长,可能得拿尺子量一量才能知道。

最后小伙伴们把这个重大的任务交给了江婉怡,因为她是他的同桌,更重要的是,他的手只给她牵。

小朋友们玩游戏,谁都想跟他一组,遇到手牵手的游戏,无论中间隔着多少人,他都会走过来牵她。其他小朋友问江婉怡,他为什么只给你牵手,江婉怡歪头想了想,可能因为我们从刚出生的时候就是好朋友。

江婉怡比季昂小三天,两个人的妈妈产后住的同一间病房,江婉怡睁眼见到的第一个小朋友就是季昂。

小朋友们这下理解了,江婉怡和季昂都好朋友那么多年了,季昂当然会更亲近江婉怡一点儿。

作为季昂好朋友的江婉怡,让她本来就很好的人缘更好了,好人缘的江婉怡也接下了朋友们交给她的任务,她决定在他午睡的时候,来量一量他的睫毛有多长。

但最终没能干成,她量到一半,他突然睁开了眼睛,当时江婉怡那颗紧张的小心脏,就跟刚才落到水坑里的脚一样,“扑通”一下,那个时候还在幼儿园的她还不知道,那种感觉叫做失重。

她只是慌忙地捂住了他的眼,然后施展了催眠术,小声念叨着,让季昂忘记刚才的事情,继续回到睡梦中,他竟然真的又睡着了,而且醒来后也不记得午休发生的事情。

五岁的江婉怡曾一度以为自己是天选之人,拥有别的小朋友没有的特异功能,会催眠,会让人失忆,不过后来无数次的事实证明,她这个天选之人的特异功能,也就灵了那么一次。

一转眼,漂亮的小男孩儿长成了高高瘦瘦的少年,皮肤还是那样白,睫毛还是那样长而翘,但是肉嘟嘟的小脸蛋变得有棱有角,眉眼清俊,鼻梁高挺,江婉怡每次见他都会感叹,他出生前,一定给造物主偷偷吃了糖,不然造物主怎么那么偏爱他,他好看到让她一个女生都羡慕。

一阵风吹过,树叶上挂着的雨淅淅沥沥地往下掉,江婉怡撑开手中的伞往前走了一步,想将伞举到他头上,给他遮一下,只是青蛙雨伞太小了,要想撑住两个人,距离比她想的要近,她都能看到他瞳仁儿里的倒影,是她的。

她举着伞的手没动,脚又往后挪了一小步,半个肩膀露在了伞外,也拉开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

“你是要回家吗?”她问他。

“嗯。”

季昂的手从车把上移开,轻轻推了一下伞柄,伞又重新遮住她的肩膀,他从斜挎的背包里拿出一件格子衬衫递给她。

“穿上,上车。”

“啊?哦哦,” 江婉怡明白过来,他要载她,但她穿着裙子不方便,她连连摆手,“不用带我,我走回去就好了,也快到了。”

“雨马上又要下起来了。”季昂拿过她的雨伞,倾斜着遮到她的头上,又加了一句,“洗过的,我今天没穿过。”

他这样一说,江婉怡反倒不好推了,她接过衬衫,和他解释,“你穿过的也没事儿啊,就是—”

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这样说好像不太对,她的脸起了几分热,也不再废话,将衬衫展开,穿到了身上,衬衫很大,直接遮到了她的膝盖处,比她的裙子都要长上几分,她没有系扣子,只是拿手拢了一下,就能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

“好了,走吧。”她又从他手里接过伞,眼睛看着他的下颌,语气莫名地有些悲壮,除了她爸和她哥,她还是第一次坐男生自行车的后座。

怎么说呢,有些受伤,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她以为凌宇已经够高了,他比凌宇还要高。

他的腿支在地上,能屈起半个弓字,她呢,一坐上自行车后座,脚在半空中都能荡秋千,明明小时候她比他还要高三厘米来着,怎么现在差别这么大,每次见面,她都觉得他往上蹿了好大一截。

季昂看一眼后面,脚重新蹬上车,“抓着我书包,不然容易摔倒。”

江婉怡忙抓上他书包的一角, “季昂,是因为你爱喝牛奶吗,所以才会长这么高?”

“可能。”

江婉怡有些惆怅,她从小就不爱喝牛奶,“我只有一五八,不知道我现在每天坚持喝牛奶,到年底的时候能不能蹿到一米六,不行我今年的生日愿望就许这个了。”

两厘米而已,她觉得她生日愿望实现的可能性相当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