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慕琛没举手,他不想去。

林兆拉了拉他:“琛少,陪我去吧。”

余雪性格活泼,爱凑热闹,也举了手。

林兆要追她,就也举手一起去吃饭。

桓慕琛:“不去,又不是我追人,陪你参加读书社就不错了。”

林兆是林家的小儿子,上头有大哥和二哥,两人早已参与了林家的生意。

林兆算是老来得子,所以全家人都宠着。

不过稀奇的是,倒没把林兆宠成什么都不会、骄横跋扈的二世祖,反而林兆的性子是有点温吞的,做什么反应都慢半拍,平时人也迷糊,丢三落四,还有一点点轻微的脸盲,不熟悉的时候是不记人的那种,叫林家人很是不放心他一个人在外面,生怕吃亏。

但林家人也没想到,林兆居然会和桓慕琛交上朋友。

这说来却也有趣得紧,多亏了林兆轻微脸盲的毛病,连桓家的三少爷都没认出来,在桓慕琛不耐烦时还毫不害怕的要与人做朋友。

林兆性格好,有时候被骂也丝毫不介意,一来二去,桓慕琛倒也认下了这个朋友。

直到之后林兆才反应过来桓慕琛是桓家的三少爷,反射弧简直能兜一个大圈子,令桓慕琛无语死了。

“我、我不敢和余雪说话。”林兆小声道。

他这还是第一次喜欢人,初见余雪时,就觉得她像是一抹阳光洒在他的心房上,连轻微脸盲都治好了。

桓慕琛嗤笑:“难不成你要我帮你去告白?小心她到时候喜欢上我。”

林兆:“这个肯定不用,我、我自己……”

两人正说着,话语中的主人公就走了过来。

余雪有着一头齐耳短发,模样清秀漂亮,眼睛很大,性格活泼开朗。

她道:“你们在这里说什么呢,还不走,对了,桓三少真的不去一起吃饭吗?”

“不去。”桓慕琛道。

“哦。”余雪又看向林兆:“林少爷呢?”

“我去。”林兆耳尖泛红,不敢与余雪对视。

桓慕琛:这小子全家独宠,到底是怎么养成这个性格的?

林兆最后自己去和大家吃饭了,桓慕琛回家。

吃过饭,大约也是喝了点酒的缘故,大家都很兴奋,于是便有人提议,不如玩会儿再回去。

“好啊,不过玩什么?你们平常有什么爱玩的吗?”

有人就把自己爱玩的游戏分享出来。

不过这些游戏要么不感兴趣、要么就是不会玩、要么是没什么意思。

“那玩什么?”

“诶对了,你们喜欢冒险吗?”有人道,拿出一张报纸:“要不然我们挨个试一试这上面的见鬼十法?”

“见鬼十法,这是什么?”

“报纸上面还有这些呢?要是做了,真能见着鬼不成?”

“怎么可能,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这都是封建迷信,哪家报纸登的?回头我就投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