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的,是两者商业模式的雷同。

黄色的,是两者核心数据的雷同。

绿色的,是两者程序代码的雷同。

至于蓝色的,则是在答辩状里,江子诚直接把【子城】错误写成了【砍一刀】,也不知道是笔误,还是抄作业的时候把对方的名字一起抄上去了。

江子诚的额头上沁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

这就是为什么,今天他不惜拒收传票,拒接法官打来的电话,也要拒绝来开庭。他公司的经营模式就是照搬了砍一刀公司。

是蒲棱亲手给他的数据和材料。

但是。

他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薛深是怎么说服的蒲棱,居然能让蒲棱反咬他一口,和薛深站在同一条战线上。

该死的!

江子诚余光瞥到薛深旁边,站在原告席上的蒲棱,眼珠咕噜噜地转了转,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

第202章 被执行人

江子诚说:“审判长,我确实看过砍一刀公司的高层会议记录,但是,这不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更不是侵犯专利权。是砍一刀公司的执行总裁,蒲棱蒲总,亲手把砍一刀的高层会议记录拿给我的。要侵权也是他侵权,与我何干???”

江子诚眼神毒辣地盯着蒲棱。

谁让蒲棱反咬他一口的!

让蒲棱替他背这个锅,蒲棱也不算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