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丑女嫁不出去,始终希望被拐卖,某天终于梦想成真,得以被绑匪带走。后来,绑匪因为她太丑了,将其送回原处,此女坚决不下车,绑匪气得一咬牙,一跺脚,把车钥匙扔给了此女,说:走走走!这车我不要了,一起送给你了,快走吧。请问:该如何用刑法评价绑匪的行为??”

这道题难度不大。

没什么悬念。

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只要是有绑架或者诱骗妇女儿童的行为,就已经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了。

即使绑匪把女人放了,也不存在争议。

倒是这道题下面的另一道题目,吸引了陈梦琴的兴趣。

下一道题,薛深写的是,一个从山沟沟里好不容易考上大学的女孩,刚上大学不久后,在找实习工作的时候误入了人贩子团伙的圈套,被用药物迷晕后拐卖到了山沟沟。

女孩一睁开眼睛,震惊地发现,她被拐卖到了自己的老家。

买主就是她家隔壁的邻居,歪脖李。

女孩大叫大喊着把隔壁她爸妈和几个哥哥都给喊来了,连带着她隔壁这邻居买媳妇也没买成,和人贩子一起,被警察给带走了。

薛深的问题,问的无比刁钻。

1、人贩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名?

2、隔壁邻居给儿子买媳妇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名?

“人贩子,肯定是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了,这没什么悬念。”说话的是陈梦琴,她自己就讲了几年的司法考试了,只是这两年升任公大校长后的那段时间里,行政性的事务繁忙,才停了直播课程,她自认为自己见过各式各样的司法考试,她看过的题比很多年轻老师看到过的字都多。不过,像当事人被拐卖到自己老家这种稀奇案子,她还是第一次见。

“是啊。”薛深应了一句,很多人对拐卖妇女儿童罪这个罪名有一种错误认知,总觉得妇女被卖出去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才构成既遂,实际上不是。像是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这六种由刑法规定出来的犯罪行为,触犯任何一条,都是构成犯罪既遂的。

“但是隔壁邻居是构成犯罪未遂,还是构成犯罪中止,倒是有待商榷。”陈梦琴陷入了沉思,眸子里难掩意外,没想到薛深能把问题引到这个方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