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这段路程说来简单,明颐足足走了快三年。

从一个娇俏明丽的小姑娘,摸爬滚打成能生饮狼血的狠人,守宗门的弟子某天清晨换班时看见晨光熹微里走来一个蓬头垢面狼皮裹身的人,乍一眼甚至没能认出来人的性别,只看见了满是污垢碎雪的蓬乱长发下一双和刀一样明亮锐利的眼睛。

明颐背着这把长刀,爬进了太素剑宗的大门,以凡人之躯走入了仙途,其毅力智慧令全宗门为之惊叹,因此尽管她已经二十岁,早就过了适宜开脉修炼的年纪,长老们还是收下了她。

——不是太素剑宗选择了她,而是她选择了太素剑宗。

全修真界能以凡人之躯做到这点的,数千年来也就明颐一个,这等的傲气勇毅,令所有男子都自愧不如,明颐的这个成就,至今仍被广为宣扬。

正如明颐手中的长刀一样,这个女子性格里有着极其刚毅的一面,言必行,行必果,她此刻对着所有人拔出了刀,就意味着她会为明霄对抗整个修真界,而且和面冷心慈的明霄不同,所有人都相信,她绝对是真的会下手杀人的。

明颐逼视着在场的所有人,终于还是明霄开了口。

白衣的仙尊按下了明颐的刀:“明颐,我意已决。”

明颐难以置信地看着他,眼里有莹光闪烁:“师兄!你还不如和——”

如果师兄要经受抱灵泉的折磨,还不如让魔尊将他带走呢!

她的下半句话在明霄温和而颇具力量的眼神中消散了,她看出了他眼里坚决不可更改的意愿,于是方才还像孤狼一样悍勇的女子在师兄的注视下慢慢软了神情,有一种委屈感从心头涌上来,她几乎要忍不住哽咽起来。

明霄叹了口气,像是多年以前对待还是年轻女孩儿的她那样,轻轻拍了拍她的头:“师兄知道明颐是为了师兄好,但是为维护宗法律令,这是必须的。”

他将手中的宗主令塞进明颐手心,淡淡道:“替师兄照顾好宗门,还有师兄那个徒弟。”

明颐没有抬头,一手抓着宗主令,一手抓着自己的刀,声音低的几不可闻:“……知道了。”

明霄转头面向那群被明颐威胁了一通的人们:“明颐心地赤诚,所言所行皆为明霄,若有得罪之处,请勿记恨明颐,自可来寻明霄讨个说法。”

他语气淡淡,却没有人真的敢将这话当真。

谁敢去找明霄讨说法?

怕不是嫌自己活的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