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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又和曾经预设的结局不一样,沈夏没想过他和男人的离婚会这么平静。

让他想起小时候有段时间他特别黏秦严骞,每天要坐着刘叔的车去接他放学,结果男生还要去上补习班,并不能和他一起回去,就带他偷偷在街边的店里买些平常不让吃太多的糖果。

然后他坐着刘叔的车回家,男生那时就如现在般在后面看着他,目送他离开。

秦严骞从小不爱吃零食,也不了解那看着花花绿绿包装很漂亮的硬糖,其实进嘴又酸又涩,并不好吃。

但因为是他买的,沈夏哪怕酸得口水都流出来了,也要都吃完。

秦严骞便以为他喜欢这种口味,看见就会给他买些。

到现在偶尔还会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给他。

转弯后,沈夏转回身在座位上坐好,伸手在装着围巾的袋子中摸索。他刚才就发现了,很快找出藏在围巾中间的那个小盒子。

打开绒布盒,是一枚亮闪闪的钻戒和他从小吃到大的硬糖。

他将硬糖剥开塞进嘴里,又把那看起来无比熟悉的的钻戒套到自己的无名指上。

因为是他精心挑选的,即使隔了这么久,沈夏看这枚钻戒仍旧觉得十分漂亮,切割精良的钻石在昏暗的光线下熠熠生辉,象征着永恒纯洁的爱情。

可这份爱情好像并不合他的尺寸。

大了些,戴在手指上松松垮垮的。

他并没有瘦,甚至因为要给肚子的宝宝积蓄营养,这阵子还胖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