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白默默地看余乐航大幅的迈步,在心里感慨,原来这就是神和菜鸟的区别啊。
刚刚自己那速度就是他的走路速度吧。
她在跑道旁边坐下,心悸地握了握拳,回味着刚刚牵手的感觉。
余乐航的手真好看,手指长而有力,凸起的青筋从手背除蔓延到手指的关节上,这么一双手握起来能摸到他手掌上薄茧的粗糙感。
沈白想着想着就跑神了,余乐航已经跑到附近了才发现,默默地对他比了个加油打气的收拾。
余乐航跑了十五圈就停下了,慢慢平复呼吸。
汗珠从额头上不断滴下,流到下巴上,流到脖子上,流到锁骨里。
沈白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神随着汗珠跑,连忙在心里默念: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沈白问:“你不是要跑十公里吗?”
余乐航说:“怕你等得无聊。”
沈白嘿嘿一笑,说:“我不无聊,只要不是我跑就挺有意思的。”
二人返程,又撞上了那个刚来时遇上的叔叔。
叔叔朝余乐航打招呼:“这么快就准备和女朋友一起回去了。”叔叔朝着沈白露齿一笑,便跑远了。
沈白耳尖瞬间红得要滴血,本来平复下来因为跑步而起的脸红又泛起了些红晕,还来不及反驳辩解他的话就没机会了。
余乐航目视着前方轻松自在地走路,没有开口说话的打算。她也就不好画蛇添足就那个话题提起来,就当做无事发生吧。
学校的门卫已经来上班了,今天是周六,小学不用上课。余乐航熟稔地与门卫挥手示意,沈白感慨:“你社交挺厉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