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袁素问武功高强,不用白不用。

刘轩故作严肃,沉吟了半晌,“知道了,那你就与我做个副将。”

袁素问这么厉害,危难时刻,还能指望他救自己一救。

大军整顿好了,袁啸之将令旗一举,“出发!”

刘轩的轻骑兵在前,浩浩荡荡地踏上了前往北疆的黄尘古道。

袁啸之带兵打仗多年,作战风格以谨慎著名,从不轻易出兵。

作战前他一定会打探好敌情,制定出足够稳妥的战略,思虑多时,才会发兵。

这一次,他先让刘轩带领五千轻骑先行,驻守延郡,并派出斥候刺探戎奴军的消息,看他们驻守在何处。

等中军主力到了,再决定作战战略,不可轻易发动攻击。

如今青州各郡已经沦陷,消息断绝,不能贸然行事。

刘轩对他的谨慎很是赞同,而且这计划只要他探探敌情,暂时不用打仗,他乐意得很。

轻骑兵不携带辎重,轻装上阵,比步兵车兵都行得快。

都说人的潜能是无限的,在马背上待了一天,刘轩就已经能快马奔驰了,而且还可以空出只手来,挥舞挥舞大刀。

只是在马背上颠簸久了,屁股的确颠得疼。

不过他看身子骨还不如他的袁素问都没抱怨什么,也就啥也没说。

夜里,军队在一处山脚驻扎歇息,埋锅做饭。

穿到书里这么多天,刘轩头一次想起现实的生活。

他无比怀念出行坐高铁飞机的舒坦日子,这点路,搁现实里,几个小时就能到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