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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千树没等她说完,就已经将杂志抢在了手里。

女职员吓了一跳,她甚至没看清林千树如何来到自己面前,又如何抢走了杂志。

林千树对「游记」特别敏感,他知道蓝珊要写游记,碰到书店就进去逛一逛,看看新出的游记,但没有一本是蓝珊写的。

他来不及看杂志的名字就乱翻起来,问道:“游记在多少页。”

女职员不知道林千树为什么突然变得如此反常,忙帮她翻到了那一页。

林千树眼前闪过一片红色,他看了一眼文章的名字——《一不小心就来到了色达》。

再去看作者,署名「木兰山」。他不禁愕然,这个名字不男不女,很是稀奇古怪。

他开始从头看了起来,只看了个开头,就浑身巨震。

直觉告诉他,这篇游记就是蓝珊写的。他临时安排了一个人代替他出团,自己躲在办公室里仔仔细细的将那篇游记看完。

看完了游记,林千树更加确信这就是蓝珊的手笔,他合上杂志就让助理给他订机票飞四川。

助理小姑娘知道他的心事,把杂志拿过来一看,见发行日期已经过去了三天,笑道:“老大,你看看这个上市日期,过去三四天了,再加上编辑排版印刷,就算不压稿,那么距离作者写稿,至少也过去了半个月了,不知道你要找的人还在不在那里。”

可林千树全都不管了,无论她在不在色达,他都要去一趟,哪怕希望只有千万分之一,他也不能放过。

林千树坚持要订机票,助理小姑娘坚持说蓝珊已经不在色达了。

两人正争执不下,林千树突然又发现这本杂志的封面风格很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