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 29 章

真叫较真起来,昭阳公主一天能将衔蝶奴抱在怀中,亲上百八十回。与衔蝶奴这只猫儿所得到的相比,适才轻轻落在他眸上的温软,算的了什么呢!

苏珩理智是清醒极了,可人再怎么清醒,在那温软一瞬间落下时,还是会难以自抑地心跳加速、面颊灼红。他知道,这是他所控制不了的本能所导致的,他近来私下,其实也在被这种本能所困,在侍奉昭阳公主之时。

那些时候,他可以按照详细的书画进行动作,按照用药那夜的记忆,表演相关感受和反应,可除此之外,有些属于身体的本能,非他刻意表演出来的本能,是他所控制不了的。他知道那与任何情感无关,纯是凡夫俗子无法控制的本能而已。

就像人的体肤,在受到不同的外力刺激时,会感到痛、感到痒,这是生而为人无法避免的。就如一个人,即使恨极了他的仇人,见面就咬牙切齿,想杀之而后快,可若他被缚住,被仇人瘙挠致痒处,他还是会在他的仇敌前,无法控制地大笑。身体本能机制如此,再强的意志力也无法完全操控。

苏珩厌恶这种本能,即使他知道这种本能不掺杂任何感情,但还是在心底深感厌恨。外在皮囊如何伪装痴恋昭阳公主都可,但真正的身心,当坚如磐石不移,不可被侵袭半分。

苏珩为此暗暗自苦,并一直在寻方设法,试图彻底抹杀这种本能。一次次的侍奉实践下,难以自控的本能未能抹消,而昭阳公主对他的态度,逐渐比从前多了两分满意。

昭阳公主的习惯,是会将她后院的奴郎,看作可用的人手。既看他苏珩顺眼些了、用着顺手些了,于是有时,昭阳公主会派他在外为她做事。

虽然目下还仅是些小事而已,但总算也迈出了这一步。这一步要想走得更远,需博得昭阳公主更多的欢心,而如想真正走到他需要的那一步,则需博取昭阳公主完全的信任。

完全的信任,远比博取欢心要难,而他现下,连博取更多的欢心,都还没能做到。昭阳公主虽觉从前中看不中用的他,如今也有点中用了,但仍是恣意流连百花丛中,只是在他苏珩这一朵上,停留地比从前稍久一些罢了。

这是远不够的,且使他心中危机感浓重。心中无情的昭阳公主,即使对待喜欢的玩意儿物件,喜欢也是一阵一阵的。她现在对他有点兴致,但这兴致可能很快就会淡去,且她定不满足,身边只有他苏珩和府中那些奴郎,定会有新人,源源不断地入她的眼。

他需尽可能维持昭阳公主的兴致,延长他可抓紧机会的时间,为未来铺好道路、打下基础。他要使得自己,将来在昭阳公主那里,至少能如从前的奴郎牧云那般,即使已经完全失去了公主的宠爱,但因已在伺候公主的过程中,展现了做事能力,博得了公主几分信任,而能够进入公主的权力圈层,为公主做事。

他现在,仅能在外看着、勉强触到这圈层的边缘,他要做的,是深入她的权力圈,一直到达最深处。苏珩为这一目的而努力时,偶尔会联想到史上暗有野心、为掌权而魅惑君主、百般邀宠的后宫女子,可笑地觉得自己处境近似。

史上那些君王多是昏聩无能的,会为美色所迷,而昭阳公主,若是察觉他掩藏的真正意图,但凡觉察丁点,仅仅是起疑心而已,估计就会直接翻脸,利落地将他杀了。连杀爱她至深的驸马薛钰,都没有丝毫犹豫,何况他一个小小的奴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