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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同华是调查过凌毅生平的, 知道眼前这个漂亮小姑娘就是他未过门的儿媳妇, 他的脸上扯出一丝不太自然的笑容,放轻声音道:“凌毅要是委屈你了,你跟我说, 我帮你收拾他。”

席漪不像秦同华那么僵硬, 她对这么个漂亮又乖巧的儿媳也非常满意, 直接脱下左手腕上的镯子抓起傅黎的手套了进去,“真是个好姑娘,等我们回省城之后, 就给你和凌毅办婚礼,办得风风光光。”

傅黎猝不及防,手腕上就多了个清透的玉石镯子。她知道这东西贵重,慌忙想退回去,只是席漪看着柔弱,性子同样说一不二,说什么都不要。

最后,傅黎只好戴着贵重的镯子去做午饭。

她从没做过这么战战兢兢的饭,生怕镯子磕在锅灶上,磕坏了。

午饭,傅黎数着人数蒸了一大锅的米饭,烧了红烧肉,又去卤肉铺子里切了几斤卤肉,炒了后院才长出青翠叶片的小青菜,炖了萝卜羊肉汤。

因为时间仓促,菜准备得简单,但有傅黎的手艺加成,所有人都吃得心满意足。

秦同华的表情难得柔和下来,找到儿子的激动也慢慢变成一种缓缓流淌的柔情,能在有生之年把儿子找回来,他这辈子就再没有遗憾了。

抚养过狗蛋的南知青,还有不嫌弃他狗脾气的傅黎,都是他应该感谢的人。

秦同华想着,提出要去祭拜凌毅的养父母。

凌毅就领着他和席漪回到李家坳,傅黎没跟着去,她见凌慧情绪不太好,就留下来陪着凌慧。

所有人都走了,凌慧才敢趴着傅黎的膝头哭起来:“嫂子,你说……哥会不会走啊?”

从懂事起,她和凌泽就知道哥不是他们家的孩子,是娘恩人的孩子,以后是要回自己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