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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百终当然不会被迷住。

剑光闪烁间,公孙大娘已刺出了几十下,招招致命,好像游动极快的鱼,又像是花蝶,紧紧绕着沈百终飞舞,可无论她怎么努力,也根本够不到沈百终一片衣角。

两个人在面摊上交手,短短几息已过了数百招,却连一个碗也没有打破,一根筷子也没有踩断。

他们对自己的控制力实在已到了可怕的地步。

忽有一声短促的哨声传来。

桌边一个壮汉脚下放着个布袋子,这个壮汉是个庄稼汉,他的袋子里自然也就是放着大米小米,本是谁也不会在意的,可就是这袋子,在哨声之后,突然射出一道红光,直直地扑向了沈百终的衣领。

公孙大娘立刻抬脚就踢,将自己的短剑当作暗器一般踢了出去,她的人也如同影子,迅速向后退去,眨眼之间就退到了那口大锅之后。

等她退到大锅之后时,眼睛里已流露出了一种快意,一种诡计得逞后的快意,无论是谁能杀死天下第一都是值得骄傲的,不管这法子是不是阴狠,是用毒还是使诈,这本身已是值得吹嘘的资本。

短剑已被绣春刀击落。

公孙大娘面色沉静,她本就不认为自己的偷袭会得逞,她信的是那条蛇!

蛇却也死了。

就死在两根指头中间。

陆小凤轻轻将蛇放在一旁的桌上,叹道,“你为什么非要做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呢?你为什么不能真的乖乖地去卖一碗好面呢?”

公孙大娘怔住,她从来也没有这么怔住过,“你,你坐的那张桌子……”

“我坐的那张桌子确实很远,我也本不该过得来的。”

“没错!”公孙大娘咬牙道,“可你还是过来了!”

“你确实是个很聪明的人。”陆小凤摸摸胡子,“你用这老太太的易容去买棺材,又用这老太太的易容去卖面,实在是很妙的法子,无论谁也想不到你会这样大胆,因为凶手本不该这么笨的,不该这么容易就让人猜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