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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有可能会随时出现。

这种不确定的感觉往往非常折磨人,甚至可以把人逼疯。

陆小凤道,“那就让她等吧。现在我更想知道的是另一件事情。”

“那个布包?”

“嗯。”

沈百终笑了,道,“刚刚你在店里的样子,好像比谁都清楚那里面是什么,现在怎么不知道了?你为什么不给我讲讲?”

陆小凤道,“我是个混蛋,混蛋都喜欢说瞎话吹捧自己。”

“你好歹是个很诚实的混蛋。”

一出了巷子口,就变成沈百终走在陆小凤身后,陆小凤永远都比他要更懂美食,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还得靠陆小凤决定。

菜市场里的早饭好吃。

陆小凤带着沈百终来了菜市场。

有些地方虽然看起来不好,却隐藏着真正的手艺人,他们做出来的饭菜,才是正宗的饭菜。

他们两个的样子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因为像他们这样的人本不该来这里。

这里又脏又乱,声音不仅大,而且嘈杂。

陆小凤的衣服虽称不上华贵,却也不普通,——他仅仅是随便挑来穿的,但即使是这样,你看他明亮的眼睛,英俊的面容,和那一种谁也无法形容的洒脱气质,就知道这绝不会是平常人。

沈百终虽然也很英俊,甚至可以说好看漂亮,但从江湖人的角度上来说,却是普通的。

因为他实在很会隐藏自己,谁也看不出他就是天下第一。